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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包括三名职工代表监事、三名外部监事、一名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及副主席由监事会选任。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重选连任。本行监事会将若干职责交由各专门委员会执行。本行已成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均由外部监事担任主任委员。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要负责: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监事的任职条件、标准和选任程序;对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向监事会提出符合条件的外部监事候选人及推荐监事;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监事会报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监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主要负责:拟定和实施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的方案并在提交监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了解董事会定期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重大调整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对本公司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对本公司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监督建议;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