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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本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本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和关联/关连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本章程以及本公司其他内部制度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有关股东大会及公司治理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