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页

集中代收付

  集中代收付业务采用网络和计算机设备利用银行间小额支付系统公共平台,以电子流处理方式结束了传统的手工传递纸质托收的做法。该业务利用小额支付系统,为各项跨行、跨区域清算建立了一条“电子高速公路”,解决了各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收付的难题。包括电费、电话费、移动通讯费等的代收业务以及工资、保险金等的代付业务都将通过集中代收付系统得到整合。

   

  产品名称

  集中代收付

    

  产品说明

  集中代收付是指收、付款人根据合同约定,委托清算组织提出代收、代付业务指令,由其分别发送给收、付款人开户行,进行集中批量收、付款的业务。

   

  产品特点

  1.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委托清算组织发起代收付指令;

  2.收付款行系统按收到的收付款指今,进行处理;

  3.代收付的业务品种包括:代发工资、代收电话费、电费、代付工资等等。

   

  适用范围

  单位客户在境内人民银行推广地区,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可使用集中代收付。

   

  申请条件

  1.单位客户办理集中代收付业务,须与当地代收付中心签订入网协议并进行入网登记。

  2.业务办理前,应分别签订集中代收(付)协议。代收协议指办理代收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付款人签订的劳务协议及付款人对其开户行签署的授权协议。代付协议是指办理代付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开户行签订的代理付款协议。

   

  办理流程

  1.收、付款单位(下称委托单位)与代收付中心签订入网协议,并向开户行提交集中代收(付)协议;

  2.委托单位定期向代收付中心提出代收、代付业务指令,代收付中心将业务指令发至委托单位的开户行办理款项的代收和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