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业务特点:
支取像活期存款一样方便,回报则介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之间。
业务办理方式:
单位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存款人必须一次存入,不约定存期;存单或存款凭证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但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金融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利率标准:
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示),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金融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其他规定:
1. 支取存款利随本清。支取的存款本息只能转入存款单位的其他存款户,不得支取现金。
2.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10万元),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