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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分销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点 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有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SMECN)、超短期融资券(SCP)等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是优质企业实现公开市场融资的较好选择,具有市场化程度高、融资方案自主灵活、融资成本较低、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等优点。

  哈尔滨银行于2014年初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分销资格。

  一级交易商的义务:

  一、踊跃参加债券交易,在操作室规定的交易日不参加交易或不进行投标、报价的,应及时向操作室说明原因及有关背景;

  二、在宏观调控特殊需要时,完成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交易任务,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意图。中国人民银行在下达指定交易任务的同时,应适当兼顾一级交易商的利益;

  三、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诚实的债券交易,提供合理的市场报价;

  四、提供资金头寸、债券持有情况、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等数据;

  五、定期向操作室提供市场信息及市场分析资料,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六、严格履行公开市场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