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银协发〔2026〕12 号)规定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我行将于2026年6月11日夜间调整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标准及财富产品风险评级释义。调整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将与新的评估标准及释义对应,请您及时关注。
一、调整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标准及相关释义如下:
分值区间 | 风险类型 | 客户风险类型释义 | 适合的产品风险评级类型 |
-4-15分 | C1谨慎型 | 可以承担低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低的产品。 | 一级 |
16-35分 | C2稳健型 | 可以承担中低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较低的产品。 | 一级、二级 |
36-60分 | C3平衡型 | 可以承担中等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中等的产品。 | 一级、二级、三级 |
61-80分 | C4进取型 | 可以承担中高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较高的产品。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81-100分 | C5激进型 | 可以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高的产品。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
二、调整财富产品风险评级相关释义如下:
产品风险评级 | 释义 |
一级(R1低风险) | 总体风险程度低,净值波动小,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低。 |
二级(R2中低风险) | 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净值波动较小,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
三级(R3中风险) | 总体风险程度中等,净值波动中等,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中等。 |
四级(R4中高风险) | 总体风险程度较高,净值波动较大,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高。 |
五级(R5高风险) | 总体风险程度高,净值波动大,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高 |
三、调整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内容
依据《商业银行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银协发〔2026〕12 号)要求,调整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相关试题内容,并于客户完成问卷后提供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四、调整财富产品销售文件中涉及风险评估标准及释义的相关内容
针对具体财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保险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将结合本次调整内容,同步变更产品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中涉及风险评估标准及释义的相关内容。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7/4006095537,或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