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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公告】关于修订丁香花理财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 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公告

来源: 作者:资产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点 击:

尊敬的丁香花理财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理财产品投资者:
        我行拟对丁香花理财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下个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4.30%-5.50%;

       2.调整浮动管理费相关内容;

        原浮动管理费计提方法为:若本产品到期后扣除浮动管理费前的累计净值收益率(年化)≤业绩比较基准下限4.5%,不收取浮动管理费;若业绩比较基准下限4.5%<产品到期累计净值收益率(年化)≤业绩比较基准上限5.2%,对超出4.5%部分收取50%的浮动管理费,剩余50%的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若产品到期累计净值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上限5.2%,对超出4.5%但未超过5.2%部分收取50%的浮动管理费,超出5.2%部分收取50%的浮动管理费,剩余的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其中4.5%为本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下限,5.2%为本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调整后的浮动管理费计提方法为::每个运作周期结束时,若本产品扣除浮动管理费前的当期累计净值收益率不高于4.60%,不收取浮动管理费;若当期累计净值收益率高于4.60%,对超出部分收取50%的浮动管理费,剩余50%的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丁香花理财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理财产品说明书》(2021年10月25日修订)。

    新修订说明书将于2021年11月10日启用,如果您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可以于本产品最近一个开放期2021年10月27日8:30-2021年11月09日17:00之间进行赎回。我行将继续结合市场情况、谨慎操作,为投资者寻求更好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哈尔滨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丁香花理财产品。

  

哈尔滨银行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丁香花理财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理财产品说明书》(2021年10月25日修订)

智赢定开净值型01号12期(18个月)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