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 harbinbank

本网站支持IPv6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信用卡客服专线:4006695537
EN

国内信用证议付

来源: 作者:齐哲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点 击:

  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议付(以下简称议付)是指可议付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或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的情况下,哈尔滨银行作为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付款前,根据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购买信用证项下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资金的行为。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适用客户

  1.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卖方在获得开证银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卖方在获得开证银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在哈尔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 信用证为可议付远期信用证,且未限制议付行。

  3. 开证行或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

  4. 议付业务的申请人须为可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

  5.确认付款的开证银行必须是与哈尔滨银行已核有授信且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哈尔滨银行辖内机构除外)。

  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业务申请,经哈尔滨银行受理及审批后签订议付合同,并向哈尔滨银行提交出口单据。

  2.哈尔滨银行经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3.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向哈尔滨银行进行付款确认。

  4.哈尔滨银行在收到开证行付款确认后,客户应向哈尔滨银行提交《国内信用证申请书》或《国内信用证议付合同》,哈尔滨银行将议付款项入卖方账户。

  5.开证行到期向哈尔滨银行付款,哈尔滨银行用以归还议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