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出汇款系指汇出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外汇汇款,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汇款及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汇款。
汇款方式:
电汇、信汇和票汇。
服务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三资企业、驻华机构、持外籍护照人员、公派出国人员 。
客户办理汇出汇款的步骤:
如为贸易项下,须是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之内的企业。
有关批汇文件。
凭证或现汇帐户的支取凭条。
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
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或其他相应种类的申报单。
客户办理汇款依据:
详情请参照我行的汇出汇款操作规程及结售付汇操作规程。
汇出汇款的退汇与挂失止付:
电、信汇的退汇需由汇款人提出书面申请,交验汇款回单,汇出行根据申请通过电报或信件向汇入行要求退汇,待接到汇入行同意退汇的答复并收妥退汇款项后,方可向汇款人办理退汇。
票汇的退汇需由汇款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回原汇票正本并背书,出票行经审验无误,在汇票上加盖"注销" 戳记后办理退汇手续,同时向付款行拍发止付电文。
汇票的挂失止付应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书面申请,出票行在查清付款行未解付后,根据申请向汇入行挂失止付,待接到汇入行同意挂失止付的回复,并在汇票有效期满加上一个邮程后,方可办理退汇。如汇款人要求立即另开新票,汇款人须出具担保,保证原汇票如被善意持有人取款,愿负经济责任,出票行在保留追索权的前提下,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