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满足农垦家庭生产经营及生活消费需要的人民币贷款,借款人可在约定的最高金额、最长期限内分次提取、循环使用贷款资金。
贷款额度
不超过1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18个月。
贷款条件
(1)有可用于耕种的土地。
(2)我行农户贷款客户评级守信级别以上。
产品特点
(1)贷款方式灵活。农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农户联保等方式申请贷款。
(2)用款申请简便。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不必重复提供贷款申请资料,贷款资金随借随还。
(3)节省利息。循环方式下,农户小额贷款按照贷款资金的实际时间计息,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标准以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地分支机构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哈尔滨银
行)。 |